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,去年7月壹周刊封面刊登蔡依珊的泳装照,其夫连胜文相当恼怒,控告壹周刊妨害秘密罪,30日判决出炉,壹周刊败诉。总编辑裴伟6个月有期徒刑;另外,一名编辑和两位记者也被判刑3到4个月,不过裴伟认为判决结果是侵犯新闻自由。
裴伟强调,照片是证明蔡依珊怀孕的事实,饭店内的游泳池也属于公开场合,如果因为受访者是在不情愿的状况下被拍,媒体就被认定是侵犯个人隐私,那么以后的新闻该如何报导?壹周刊不排除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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